一、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侯审的办理及形式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三、通常取保后还要不要出庭了
通常取保之后要不要出庭需要看检察院认为该案件是否构成需要提出公诉的相关条件。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则会起诉、开庭、审理、宣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如果检察机关如果发现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取保候审会撤销,不需要开庭审理。因此,在不需要提起公诉、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撤案的情况下,则不再有审理环节。
全文6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