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需要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发出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是:
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检索
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
4、进入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的18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发明专利申请;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请日起的15个月内随时要求提前公开;
5、进入实质审查(实审)阶段: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的3年内可随时向专利局提起实审,也可以在该专利申请公开后提起实审,提起实审须按规定交纳专利实审费用;
6、经实质审查,该专利符合发明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授予专利权,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当年年费、印刷费、证书工本费,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将予以公告。
7、如果要求在先发明专利申请的的优先权,则应当提供在先申请的相关情况。
一般来说针对于发明的相关专利首先要是明确的相关原创,在此时相关部门会进行一系列的确定审核,如果没有通过初审那么就不能够进入下一阶段。即使通过初审又有可能在实审阶段被打回。一般来说进入初审阶段相关部门就会对专利申请进行相关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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