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落款和日期没写有效,但是产生纠纷或者争议时会影响双方的解决,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信息,房屋信息,租赁期限,租金等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落款和日期没写有效吗
房屋租赁合同落款和日期没写有效,但是如果产生纠纷,没有落款日期将影响合同纠纷的解决。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当签订落款日期。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需写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房屋的名称、地理位置等信息;租赁的用途;租金的数额;支付租金的方式和期限;以及押金或者违约金的数额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全文7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