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问题,我们需要提取一个简短的摘要,字数在70-100字间。根据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答案为“双方当事人应提交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书、离婚协议、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因此,简短的摘要为“双方当事人应提交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书、离婚协议、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一)本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书;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四)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涉外协议书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涉外协议书是指在我国境内办理离婚手续,但双方或一方国籍或居住地与我国不同的情况下,双方或一方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一些内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离婚涉及的问题进行协议,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那么,离婚涉外协议书需要哪些材料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离婚涉及的问题进行协议,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离婚涉外协议书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涉及的问题进行协议,应当具有消除或者减轻对方损失、赔偿对方损失、弥补对方损失、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权利要求。因此,离婚涉外协议书还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总之,离婚涉外协议书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当具有消除或者减轻对方损失、赔偿对方损失、弥补对方损失、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权利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权益。
离婚涉外协议书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当具有消除或者减轻对方损失、赔偿对方损失、弥补对方损失、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权利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权益。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