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女朋友吵架心情烦闷,苍南男子吴某醉酒后驾车去公安局自首,举报自己酒驾。近日,经苍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吴某因危险驾驶罪被苍南县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吴某,男,25岁,苍南龙港人。据他交代,1月12日晚上,他因与女友大吵了一架心情烦闷,便来到龙港某酒吧借酒消愁,一个人喝了半瓶的葡萄酒后已经到了晚上11点多。从酒吧里出来后,吴某发动了自己的白色奥迪,在开出一段距离后,吴某心里突然冒出向警方投案自首的念头,并驾车至龙港公安分局,向民警交代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
经鉴定,吴某当晚的血液酒精浓度达到114mg/100ml,已属醉酒驾车。1月13日,吴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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