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宁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流程有哪些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前台综合窗口人员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报材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2.初审,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审查
3.办结,初审通过的材料提交至省司法厅
二、济宁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办理材料
4.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5.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
6.转出执业相关事宜办结证明
7.同意接收转来人员执业证明
8.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三、济宁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办理地址
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一楼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窗口A07、A08
四、济宁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办理依据(节选)
《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
第二十三条:“个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通过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和审核登记程序以及《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使用和延续,适用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业务范围和其他登记事项,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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