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无罪推定原则明显的相悖,这就是两个不同的立法观念但是却同时出现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无罪推定原则的主旨是:对法院未被判决的任何人都是无罪的,都不得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早在1764年,意大利的法学家**利亚就在其代表作《论犯罪与刑罚》中说:“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犯罪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共公保护的契约,是会是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的。”就从这里可以看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从有罪推定的角度上来说的,把一个无罪的公民放在一个被法律审查的地位上,公民的人权和人格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因此,在这里我仅以一个学者的身份对这条法律条文提出质疑,希望司法部还有社会大众能够多方位的思考。
一、涉嫌强奸罪是确定了吗
涉嫌强奸罪是还没确定。我国对犯罪的认定原则是无罪推定原则,法律规定未经法院依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判决确定有罪,任何人不得确定为有罪。
如果经过认定确认构成强奸罪的,那需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追究罪犯的刑事责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相对不起诉有犯罪记录吗
相对不起诉没有犯罪记录。
1、相对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认为行为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做出的决定,而根据我国的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被审判机关判决有罪之前都应被推定为无罪;
2、在审查起诉阶段所判断的“犯罪情节轻微”只是检察机关的认识,对行为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行为人是没有犯罪记录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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