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并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取得,而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其死亡后支付给其近亲属,用以安抚、救济死者家属和办理丧葬事宜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质。因此,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并不属于遗产范围,而是死者近亲属的共有财产,即便是死者生前对此有明确的遗嘱进行分配,对于该部分财产的处分也是无效的。
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分别为多少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
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
一是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三是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018年退休人员死亡补助的发放标准(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
因病4000元;
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
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
农业户口一人月170;
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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