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二者并不等同。二者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概念。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对于自己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或者侵害国家的、集体、他人的财产、人身权利所造成法律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主要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
民事义务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而产生。
义务是义务人应为的行为,义务人应为而为,即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则权利人的权利得到实现;
义务人应为而不为,即不履行义务,权利人的权利不能得到实现,义务人则应当承担其后果,即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从权利、义务、责任三者的关系看,民事义务的本质是权利人实现民事权利的必要条件;
民事责任的本质是促使义务人履行民事义务的辅助条件,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法律强制措施。
二是法律拘束力不同。
民事义务产生以后,有法律的拘束力。
这种拘束力是指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承担民事责任。
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平等自愿原则,对义务的履行没有强制性,权利人不能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而民事责任具有强制性,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人有权请求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或请求司法机关强制义务人。
按照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免除民事责任,比如不可抗力因素,还有就是符合约定的情况下,或者受害人过错的情况下可以免除民事责任,具体是怎样的
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全文6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