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情形包括:
凡以暴力的手段抢劫财物的,无论多少都应该立案,而且在抢夺过程中,如以下几种情形,使用了暴力或者致人伤亡的,都将以抢劫罪论处。
1、驾驶车辆、挤压、撞击或强迫他人排除他人反抗、抓住机会夺取财产的;
2、驾驶车辆强行抢劫财物时,因受害人不放手而强行抢劫财物的;
3、如果行为人知道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产会造成他人伤亡,并且仍然强行夺取并允许财产持有人受轻伤以上后果;
4、在驾驶车辆夺取财产的过程中,被害人被拖倒或拖拉;
5、携带凶器并驾驶车辆抢劫;
6、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抵制逮捕的;
7、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掩护同一案件人。
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是什么?
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为: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7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