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准予离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的十五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一点同普通案件规定相同。但是如果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诉至法院的,为了节约司法资源,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起诉离婚几个月能判下来
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一审持续6个月,二审持续3个月。如果法院作出第一次判决,六个月后可以提起新的诉讼。在第二次诉讼中,如果法院普遍认为双方关系无法挽回,将进行第二次起诉。在实践中,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决定终止婚姻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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