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阶段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侦查羁押期限最快是没有限制的,因为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案件审理的情况来做出判断。侦查阶段期限最长是两个月,刑事拘留后的三日(特殊情况七日)(流窜、结伙作案三十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当事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普通案件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一般会在十四日内批捕或释放;批捕后二个月内侦查终结,决定撤销案件或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审判阶段的羁押期限是多长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特别情况可以延期审理(如: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察人员提出补充侦查;合议庭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调查;当事人申请回避。)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第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审限与一审相同,但是最高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法院决定。
现实生活当中,不同的阶段的侦查,羁押的期限是不同的。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两个月的时间,只不过说具体的侦查家时间也是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公安机关在进行调查的时候,情况来进行判断的。公安机关会尽快的将案件调查清楚。
全文8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