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强制执行。
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视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行使探视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离婚后,直接抚养方不让不直接抚养方看孩子的,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就其行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对直接抚养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来促使其履行协助义务。但是法院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即法院不能强迫子女跟探视权人见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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