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增人员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为新参加工作(包括职工流动到新单位)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的,以其起薪之月的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2、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方式:职工缴费基数以年工资收入计算实行年度申报,申报时期为每年4至6月,由参保单位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表式及报盘格式,按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进行申报,以后逐步实行网上申报。社保机构审核并按规定核定后,作为本结算年度的职工年缴费基数,年缴费基数除以12为月缴费基数。逾期未申报者,从7月1日开始社保机构按上月缴费基数的110%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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