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依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区域不得规划广告设施。(1)公路建筑控制区;(2)交通标志前后100米范围内;属于国道的,交通标志前后500米范围内;(3)隧道口上方,边坡、坡脚护坡上,交通标志、安全设施上;(4)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公路安全的区域;2.申请人已与许可机关签订路政管理协议。3.许可申请事项其他内容符合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办理材料
①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③申请人为社会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④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必须由乙级以上资质的公路工程或者建筑工程设计单位设计。
包括设置位置平面图、标志立面图、支架结构图、基础设计图、总体设计效果图及有关说明。
包括施工期限、施工围蔽方案、施工标志设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等内容。
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应提交公路赔(补)偿协议;涉及公路路产以外的,应有用地协议,应征得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
如实填写申请表内容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仁化分厅,进行注册
2、选择要办理事项,准备材料
3、到窗口进行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交通窗口、以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
(三)审查:
仁化县地方公路管理站路政室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决定人(站领导)。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和安全技术评价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内。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流程完成后,印发是否许可的书面决定。纸质文件由窗口送达申请人。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仁化县丹霞街道丹霞大道228号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仁化县交通运输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公路条例(2009年)
第二十五条自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高速公路八十米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的位置,应当由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批准。
国道五十米、省道三十米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的位置,应当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批准。
县道二十米、乡道十米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的位置,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批准。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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