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是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2.如果却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有可执行财产后恢复执行。
3.如果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裁定终结执行。
一、法院起诉欠款,强制执行后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具体情况如下: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2、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3、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4、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5、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强制执行没有财产有罚金吗?
强制执行没有财产也没钱法院可能会判执行终结,没有罚金。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尽量协商解决。对方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如果是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如果对方确实是没有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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