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想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关于离婚的书面协议,该协议中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经达成协商一致达成。在离婚协议生效之前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其内容重新签订,但是必须是在双方均对重新签订表示同意时。
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是什么
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是: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其内容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由谁直接抚养及抚养费的承担等;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在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附随内容不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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