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程序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一、减刑和减轻处罚的区别
减轻处罚和减刑的性质是不同的。减轻处罚是指在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前对其所犯的罪行进行综合考量后,根据其具有的减轻处罚的情节,依据法律规定对其本应受到的刑罚予以减轻处罚的行为。而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针对的是已经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的情形。减轻处罚和减刑都是针对的主刑,不包括判处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死刑缓期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情形不属于减刑,是法定的一种变更情形。
二、犯罪时未成年具体如何减刑
犯罪时未成年减刑的程序:首先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其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三、假释出狱的流程
假释需要根据减刑的程序来进行。根据《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同时,宣告假释之后仍存在考验期限。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在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被取消假释,继续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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