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3月24日公布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提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应由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根据2019年3月2日修正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提到“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和“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综上所述,政府鼓励受灾户自建为主,给予帮扶救助的金额尚无具体标准,一般根据单次自然灾害全县受灾程度、上级救助补助费总额、全县倒塌房屋数量及救济补助资金数额情况来决定补助金的多少,各地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都是因地制宜的。
洪灾导致巴基斯坦小额信贷损失18%
8月31日报道,由巴基斯坦所有小额信贷银行和机构组成的巴小额信贷网络公司首席执行官穆希?艾哈麦德(MoHSinAhMEd)日前向媒体透露称,此次洪灾导致该网络公司项下的小额信贷损失30-40亿卢比(1美元约合85卢比),约占放贷总额的18%。他表示,短期内经营状况不会得到明显改善。
报道称,截至目前,巴小额信贷银行和机构拥有客户190万,放贷金额220亿卢比,每笔贷款金额多在10万卢比之下。该种贷款主要服务于低收入群体。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八条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
全文7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