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溪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的程序
1、申请,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提交申报材料申请贷款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有关要求或申请人按要求补齐申请材料的,受理申请,录入系统
3、审批,对贷款审查意见进行合规性审核,复核贷款申请资料完整性与合规性
4、签约,贷款人接到通知,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签约借款合同
5、抵押担保,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
6、贷款发放
二、本溪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的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房屋买卖合同
3、银行卡
4、首付款发票
5、户口本
6、结婚证
7、单身声明
8、征信报告
9、个人房屋信息自助查询结果证明
三、本溪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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