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一种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种措施的申请可以由近亲属主动提出,也可以由法院提出。其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其随传随到,同时不对其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
取保候审是一种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种措施的申请可以由近亲属主动提出,也可以由法院提出。其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其随传随到,同时不对其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
申 请 取 保 候 审 的 条 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既没有实施被指控的犯罪,也没有实施其他重大犯罪,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其他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
综上所述,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司法措施,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以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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