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规范明确规定违法建设不予补偿,在实践中可以补偿建筑材料和重置的成本价。如果行政机关已经罚款,当时没有责令拆除,涉案建筑应视为合法,不应作为违法建筑继续拆除。这是司法实践中一般审判所遵循的理解。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未取得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罚款。因此,对违法建筑的处置不仅仅是拆除,还要区分情况: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限期拆除或没收;一般影响城市规划或者实质上不影响城市规划而只是无证或者缺证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对于后一种情况,如果已经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并缴纳了罚款,则可以视为合法建筑进行补偿。
农村违建罚款没有去交就能去的吗?
违规超建,能够拆除的,即使缴纳了罚款,如果当地的相关部门对违建不满,也是可以对自建房进行依法拆除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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