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拆迁需要做的准备有哪些
遇到拆迁需要做的准备有: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4.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5.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二、已经签过拆迁协议还能维权吗
签过拆迁补偿协议后对于内容不满意,后悔的,一般不能再维权。如果签订的拆迁协议具有法定可撤销的情形,可以申请撤销。
根据《民法典》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拆迁可以强制执行吗
房屋拆迁经批示可以强制执行。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或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搬迁的,区、县房地局可以作出裁决一并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拆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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