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按交警责任认定、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比例按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不理赔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配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应当由全责方当事人负责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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