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二、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三、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四、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五、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六、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但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这样才能在京买房;七、通过个税方式验核购房资格,需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自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至少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为零),缴纳年份不能中断,补缴无效;八、根据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京政办发[2011]8号)规定,名下无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家庭在京购房,应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确定,连续5年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为、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0个月缴纳养老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
进行北京购房资格审核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北京购房不仅是交钱签合同、等待收房那么简单,北京户口和外地户口都需要进行购房资格审核,不同的户口资格审核的方式和需要提交的资料是不一样的
1、首先分外地户口和北京户口
2、外地户口购房必须有满5年的社保或者纳税,并且要有暂住证(有效的没有过期的),并且名下无房或者有居住证
3、北京户口,可以拥有2套住宅类房产,如果不够2套可以直接购买,如果有2套可以出售一套,再买一套;其实客户本人可以自己去建委自己做客户资质审核,北京户口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购房申请表;外地户口需要:纳税证明或者社保号,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转让的房地产】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北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四)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等文件要求,继续严格落实住房限购措施。自本通知下发次日起,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