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被起诉超过半年还能在起诉吗吗
离婚的唯一标准时,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现在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半年后是可以起诉,但半年只是起诉要件,并非感情破裂要件,假如你在半年后又起诉,审判时又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完全可以再一次判决不准离,当然,法官毕竟也是人,在审理时,认为你们感情确实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下,可以判离。
建议:不准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在起诉。
一、起诉离婚后法院调解和好后是否还能再起诉
起诉离婚后法院调解和好后是否还能再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并且时间在六个月内的,不能再起诉;
2.如果双方的婚姻新情况、新理由或者已经超过六个月期限的,则离婚调解和好后还能再起诉。
二、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三、离婚案件的财产能强制执行吗
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协助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其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促其自觉执行。
经过耐心教育,仍拒不执行时,法院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派人亲自到当地强制执行,原物尚在将原的交给对方便可;如原物已被变卖、损毁或转移,在照顾当事人生产和生活的条件下,可以考虑折价抵偿,也可以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从工资或其他收入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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