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过户后强制保险怎么买在买二手车时,车主的车辆户籍过户与车辆保险过户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车辆过户后保险并未随之转移,需要新老车主一起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购买二手车,或是将二手车转赠他人后,车主一定要将未到期的保单拿到保险公司办理车辆保险过户手续,将保单转到新车主名下,只有这样,在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后,车主才可得到顺利的理赔。交强险过户的时候,准备好以下材料,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过户即可:
1、原先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件、新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件;
2、车辆之前的购买发票以及现在过户发票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3、车辆的登记证书以及复印件;
4、车辆行驶证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5、车辆过户的买卖合同。
二、交强险赔偿范围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三、交强险不赔偿的情形
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交强险条例》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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