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没有离婚证,一般不可以再结婚。但当事人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无配偶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离婚证)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经审查合格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流程是什么
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流程是: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再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另外,需要提供离婚证明。
三、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应提供哪些证件?
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再婚时应提供的证件有: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离婚证等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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