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认定著作权侵权的唯一标准,著作权侵权认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一、侵犯著作权的方式有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一般方式如下: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伙伴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发表;
(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签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五)抄袭他人作品;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制作电影、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的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未支付的报酬;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方式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产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书籍、期刊的版式设计;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录制其表演;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
二、著作权侵权的行为一般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的行为一般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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