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对诈骗罪的处罚,应当与其违法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裁量时主要考虑诈骗的数额、方式、对象、地点、行为人主观恶意等因素。针对诈骗罪最重要的裁量标准,是根据诈骗的金额多少来进行量刑,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三)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四)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五)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诈骗的处罚可以减轻吗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犯诈骗罪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如下: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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