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上购物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许多朋友都有过网上购物和网上支付的经历。然而,网上购物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日前,涉嫌利用网上购物进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杨某,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据悉,杨某利用在深圳XX网络总部工作的便利,将客户信用卡信息和身份证信息抄写下来,然后多次假冒客户,通过快钱清算有限公司网上支付的功能,购买手机、相机和手表等物品,然后再将购买的物品低价出售或者留下自用。目前,已报案的受害人有3人,另有一批受害人正在进一步查找中。
据检察官介绍,目前,许多消费者在使用网上购物时,经常使用信用卡支付所需款项,消费者因此一般需要提供信用卡号、有效期、安全码、持卡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不法分子通常只要掌握这些信息就可以利用无卡支付平台进行交易。所以,消费者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开通一张专门用于网上支付的借记卡,存入少量的备用资金,大笔消费前再另外存入款项,应尽可能避免使用信用卡进行网上支付。万一出现信用卡被盗刷,应尽快通知银行,想办法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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