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书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因为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只能根据《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
但是离婚协议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因此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比如说双方是在2020年5月签署了离婚协议,此时虽然双方均签了字,但是这份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只是成立了。那么双方在2020年6月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后,双方之前签署的离婚协议才生效了,否则只是成立而没有生效。所以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要看双方何时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写了离婚协议书后还能反悔吗
写了离婚协议后还能反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由双方协商。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不可以反悔,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全文7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