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方式:债务转移;债务抵销;债务豁免;债务混同;削债;债务转为资本;融资减债。
一、多个股东公司财产混同是如何度过
财产混同是指公司的财产不能与该公司的股东及其他公司的财产作清楚的区分财产混同违背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相分离、公司资本维持和公司资本不变等基本原则,潜伏着公司财产被隐匿、非法转移或被私吞、挪用的重大隐患,严重影响公司对外清偿债务的能力。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债务部分转让的风险有哪些呢
由于原债务人并没有从原合同关系中消失,这种债务的转移形成新的债务关系,因此,在转让债务协议订立之前,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三、债务转移与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债务转移与债权转让区别有三:
1、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
2、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当事人;债务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债权人不是当事人;
3、债权转让的债务人可以援助抗辩权和抵销权;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只能援助抗辩权,不能援助抵销权。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指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债务转移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还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
全文7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