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讲述了寻衅滋事罪是否适用于刑事和解。根据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是由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在和解范围内。而寻衅滋事罪不在其中。因此,答案为“寻衅滋事罪不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内”。
寻衅滋事罪不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内。这类案件是由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在和解范围内。而寻衅滋事罪不在其中。
寻衅滋事罪如何判断是否超出刑事和解范围?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指的是故意挑衅、辱骂、恐吓、殴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者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判断是否超出刑事和解范围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要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从重处罚情节。如果行为人具有自首、立功等从重处罚情节,那么在量刑时可以适当从重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超出刑事和解范围。
其次,要看行为人是否具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如果行为人具有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纠集他人实施犯罪、聚众哄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那么在量刑时也可以适当从重处罚,但这同样并不意味着超出刑事和解范围。
最后,还要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从重处罚情节与从轻处罚情节。如果行为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同时也有从轻处罚情节,那么在量刑时需要综合考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超出刑事和解范围。
总之,判断是否超出刑事和解范围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从重处罚情节和从轻处罚情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处理寻衅滋事案件时,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公正审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对于寻衅滋事案件,司法机关在处理时需要依法公正审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判断是否超出刑事和解范围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从重处罚情节和从轻处罚情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行为人具有自首、立功等从重处罚情节,或者具有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纠集他人实施犯罪、聚众哄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并且案件符合刑事和解的条件,那么司法机关可以考虑适用刑事和解。但如果是寻衅滋事罪案件,则不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内,需要依法公正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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