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申报资料齐全。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从事经营性的殡葬服务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城市规划布局;(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必要的资金;(四)有必要的设施、设备;(五)有相应的人员。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符合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服务范围跨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县(市、区)审批条件,没有违法用地行为,无争议,申报资料齐全,符合规定。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从事经营性的殡葬服务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城市规划布局;(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必要的资金;(四)有必要的设施、设备;(五)有相应的人员。
提出审查意见转报州政府,由州政府下文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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