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看守人员在被看守所羁押期间,会提前一天收到通知以便做好准备。家属也可以提前获得释放通知,以便了解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对于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会根据相关部门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等。
首先,看守所会提前一天通知被看守人员,以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准备。接着,被看守人员会通知他们的家属,以便他们了解被释放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并且应当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等。
【 核 心 内 容 】 看 守 所 最 先 放 人 的 是 谁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看守所是羁押被告人的机关,而最先被放人的应该是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被告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得到保障,包括饮食、睡眠、身体锻炼等方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看守所应当保证被羁押的被告人饮食健康,每日应当提供足够的饮水,并按比例配给生活必需品,如米、面、蔬菜等。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告人,看守所应当提供相应的看护和护理服务。
另外,根据《高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因此,在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情况下,看守所最先放人的应该是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
总之,在保障被告人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看守所最先放人的应该是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这一原则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刑罚的公正和有效执行。
被羁押的被告人应当得到看守所的保障和妥善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看守所应当保证被羁押的被告人饮食健康,每日应当提供足够的饮水,并按比例配给生活必需品。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告人,看守所应当提供相应的看护和护理服务。此外,在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情况下,看守所最先放人的应该是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这一原则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刑罚的公正和有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八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罪犯,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办理出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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