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时间:2023-03-11 08:42:03 2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怎么认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

2、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3、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4、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所谓公众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个人或者是特定的,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三大类:

1.以不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2.以变相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3.依法无资格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即便构成本罪既遂。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要件会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要件有:

1、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2、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

3、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偿还本息或支付回报;

4、是吸收公众资金,即不特定对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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