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时间
新法延长了公民入籍所需的居留时间,由目前4年内必须住满3年,提高到6年内要住满4年,且每年要待够183天。
新法取消了非居民居住时间可部分折算成入籍居住时间的条款(注:而旧法下申请人在没有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期间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可以按1/2折算成入籍居住时间)
2、年龄范围
年龄范围需要参加入籍考试的年龄范围从现在的18至54岁,提高到14至64岁。申请人必须语言(英语或法语)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标,方有资格入籍;
3、税务要求
现行的法律对入籍申请人没有任何税务要求,但新法规定,只有在6年中的4年里有加拿大税务记录的人才有申请入籍的资格。
4、刑事犯罪记录
新法不允许任何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申请入籍,而旧法仅禁止有加拿大刑事记录的人申请入籍。
5、公民身份欺诈
C-24法案将授予CIC(加拿大移民局)“终审权”,可以拒绝那些有欺诈行为的公民提出的申请,而相关犯罪行为的罚款将从1000元提高到最高10万元,判处刑法将从一年监禁提升至五年监禁。申请人可能会在10年内被禁止重新申请入籍,而不是之前的5年。
6、审理时间和费用
新法将减少处理入籍申请的步骤,从3个程序减少到1个;政府收取的费用从100元提高到300元。预计审理时间将从24个月减少至12个月以下。
7、亲和条例
其一,一些失去加拿大国籍的人可以重新获籍,对那些因各种历史原因失去国籍的加拿大人,新法案建议分别处理;其二,新法还设立了针对在加拿大军队服役人员的入籍快速通道,而旧法是无此项机制的。
8、终审权
新法移民部长可以随时否决任何一宗入籍申请案,以及将授权移民部长定义完整申请文件及申请所需支持文件。同时,移民部长还将被赋予“破格授予公民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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