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不需要写证据,只需要写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即可。但诉讼离婚需要证据,主要包括: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2、涉及事实婚姻的,应当提交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2、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1、涉及家庭暴力的,应当提交法医鉴定、医院诊断证明;2、涉及吸毒、赌博的,应当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以及相关的处罚决定或者判决;3、需要分割财产的,还需要提供财产存在的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所有权证、存折等。
起诉离婚书应该怎么写
离婚的起诉书需写明下列内容:
1、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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