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中公司被注销,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一、公司注销清算了是不是就算被起诉了也没事
公司注销了,也就不存在公司法人,所以无法起诉公司法人。当事人可以起诉公司的股东维权。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二、吊销未注销的公司还能正常营业吗
可以。
从实体上说,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注销前,仍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被注销后,除负有清算义务的董事或者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债权人不能再向已经注销的公司主张权利。也不能要求公司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因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经公司申请,可以恢复营业,但是公司被注销后,无论通过何种方式都不能再恢复营业。
三、全资子公司破产后,母公司是否要承担债务
母公司其实是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母公司只以其对子公司的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子公司破产,子公司只以其所有的独立财产为限对债务人承担责任。一般来说,母公司不承担额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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