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存款业务,应当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委托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4。存款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5。押金的交付。存款货币可以转账、汇款方式交付,并提供不动产存款的名称、种类、数量清单。6。公证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存款手续是什么?
1。债务人应当向解除债务地的存款机构提交存款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寄存的理由、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收受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道谁是收受人的理由等,债务人应当提交有关债务证据,证明定金申请书载明的定金是其债务标的,并向债权人提交债权人迟延清偿或者无力清偿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提交的存款申请和有关证据,由存款机构审查决定是否应当存款。2债务人提交定金。债务人的保管请求经审查符合保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保管标的物交由保管人或者指定的保管人保管,保管人应当接受并妥善保管。(3)存款管理局授予债务人存款凭证。存款管理机构收到存款申请书和存款后,应当发给债务人存单。存单与卸货验收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知债权人提存。债务人提存时,应当附提存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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