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及时或不足额缴纳社保都是违法的行为。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向社保局部门投诉的,经核查发现确未足额缴纳,将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并按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如果用人单位在社保局行政部门发出限期补缴通知后依然不予补交的,则还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罚款。
公司给个人缴纳社保流程
公司给个人缴纳社保流程具体如下: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6、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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