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公告的时间:
1、个人独资企业,应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2、合伙企业,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公司合并的,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公司解散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关于简易注销的期限,法律暂无明文规定,但是行政机关应当尽快处理。企业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不再提交清算报告,不再办理企业注销报纸公告。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合伙企业由合伙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由董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股东组织清算并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承担相关责任。
一、合伙企业解散后的注销清算办法如何
一、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二、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三、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四、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二、公司解散需要的程序是什么呢
公司解散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全文9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