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无中文标识的商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拨打12315投诉后,工商局会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1、赔偿消费者损失;
2、对经营者进行处罚。
一、假冒伪劣产品最高赔偿多少?
假冒伪劣产品最高赔偿损失的1.5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五十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二、销售者与修理者可以订立合同免除三包责任和义务吗
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三包责任和义务。
《产品质量法》中,进一步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经销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即所谓“三包”。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三包”的要求成了重要法律依据之一,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售出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三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三、买到坏鸡蛋可以去工商部门投诉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所产生的纠纷(当然包括买了变质的鸡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此,当消费者购买了变质的鸡蛋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到工商部门或者拨打12315、12331电话,向工商局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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