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不一定相同。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通过要约和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即双方同意合同关系,表明合同订立过程的结束。合同的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由于合同成立并具有一定的要件,可以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规定。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有:
(一)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
(二)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
(三)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体现的意志不同;
(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反映的内容不同;
(五)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构成的要件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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