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离婚的,原则上女方不可以获得赔偿,但男方存在以下行为的除外:
1、重婚。即与其他人再次登记结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一、女方隐瞒女方妇科疾病女方有精神赔偿吗
女方隐瞒妇科疾病男方一般不能要求精神赔偿。因为能够请求赔偿的情形仅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并不包含隐瞒妇科疾病。但若该疾病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重大疾病的除外。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会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一方存在以下情形,并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起离婚诉讼;
2、判决不允许离婚、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
3、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以下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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