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二手房其他过户如何办理
1、购房人看房,网上签约房屋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准备登记材料并向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询问;
3、登记机构进行初次审核,买卖双方缴纳各种税费;
登记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通过,领取房产证。
温馨提示:房产作价出资、房产抵偿债务、法院、仲裁机构裁决不需要进行看房,另外法院、仲裁机构裁决不需要网上签约房屋买卖合同。
二、南宁二手房其他过户所需资料
基本材料: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
6.政策性住房上市出售书面意见;
7.评估报告。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一)房产交换:房屋交换协议原件;
(二)房产作价出资:以房地产作价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的相关合同原件或企业章程;
(三)房产抵偿债务: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及因不能清偿债务,双方以房屋抵偿的协议原件;
(四)房产拍卖:
(1)由法院裁定依法拍卖的,提交民事判决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出具,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商业拍卖的公司股东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报刊登记公告:在报刊上对申请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期15天。
(4)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人民法院出具,原件及1份复印件,委托拍卖合同房屋信息与房屋所有权证一致,申请人与拍卖成交确认书权利人一致。
(五)法院、仲裁机构裁决: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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