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
1、住宅的界定
法律上对于住宅的界定不仅仅局限于字面上的意思,还包括租住的小隔间、临时搭建供工人居住的工棚、渔民生活的渔船、前店后铺的小店都属于住宅范围。总之,具有供家庭生活的功能特征和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场所特征的地点、场所都是本罪中的住宅。
2、非法侵入的界定
这个罪名保护的法益是公民的住宅安宁权,也就是公民在住宅内的私生活自由、安宁不被别人侵扰的权利。行为具体表现为未经主人同意公开或秘密地进入住宅内。出租人擅自进入承租人的房屋、离婚后分开居住擅自进入原房屋这两种情形,也都属于非法侵入,都有可能构成本罪。
3、其他问题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成立与否关键看情节是否严重,只有严重妨碍了他人的住宅安宁,才能以犯罪论处。而且比如家中无人发生火灾,消防员破门而入、楼上邻居不小心从自家窗户掉下来,悬在空中只能破窗进入你们家等紧急避险行为均不构成本罪。
关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几个相关问题
(一)关于许诺进入住宅的例外情形
在得到住宅内成员或看守者的许诺后进入住宅的,因不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而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采取胁迫的手段,强迫他人同意的,就违背了居住者、看守者的真实意志,不影响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在许诺时,如设定可进入的范围,行为侵入了超出范围的住宅或房间,也不影响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与非法搜查罪的界限
非法搜查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对象不同。非法搜查罪包括他人的身体和住宅,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对象只能是他人的住宅。当行为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时,和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样,也违背权利人的意思,侵犯了他人住宅的安宁权;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为形式构成,而非法侵入住宅罪则既可由积极侵入的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拒不退出的不作为的形式构成。如果行为人未经同意或无法律授权,强行进入他人住宅进行非法搜查的,对行为人应以其目的行为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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