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恐吓威胁罪,我国现行法律没有专门的罪名,只是存在恐吓威胁行为,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具体规定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怎么对恐吓罪判刑
恐吓如果情节较重且恶劣,就已经构成了犯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一般处最高五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最低五年,最高十年的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如果恐吓情节较轻,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一定的后果,一般处最高五日的拘留或者最高五百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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