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2、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3、曾与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
4、2011年6月30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且未按月领取退休待遇。
材料:
1、本人填写并签字的《重庆市超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2张;
5、本人《职工档案或证明曾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相关资料。
流程:
向本人最后一个用人单位的直接主管部门申报;最后一个用人单位无主管部门的,向单位注册(登记)地区县指定的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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